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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赣教考字〔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为做好本校2023年的单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积极提高学院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我校高职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一)单独招生领导小组 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后勤保障处、学生工作处、膳食服务中心、保卫处、党委宣传部、信息中心、纪委办、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质量控制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各分院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的单独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组、考务工作组、后勤及医疗保障组、疫情防控组、膳食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宣传报道组、信息技术组、技能等级证审核组、纪律监察组、成绩复核组等11个工作小组。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高职单招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一步完善招生考试工作应急预案,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考试招生安全、有序实施。 组 长:杨乐文、郭志江 副组长:李茂旺、谢向莹、谢翀、彭全、潘山 组 员:张春芽、张相根、张海平、何志昌、吕文涛、黄志兵、付正根、黄平文、孙毅、钟宇虹、徐裕和、敖卫东、周维、各分院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安排及其他日常事务,由招生就业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工作小组职责 1.招生工作组 (1)组长:张春芽 (2)职责:负责制定并上报单独招生工作方案;公布咨询服务电话,及时做好对考生有关单招、疫情防控的咨询服务工作;做好单独招生政策宣传、生源的组织工作;负责报考确认当天查看考场工作;印制并发放准考证,办理考生录取手续,寄发考生录取通知书等。 2.考务工作组 (1)组长:何志昌 (2)职责: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细化完善考试安全保密、命题制卷、试卷分发、组织实施、评分统分、监督管理等办法;对考务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培训;加强对考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和警示教育,强化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试卷的命题和封装;负责考场的安排和布置,保持考生座位合理的间距,确保考场通风良好;查验考生身份;严肃监考纪律,严格考场管理,组织实施考务工作;试卷的印制、发放、回收、评定、审核、封装;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统计、汇总考试成绩等。 3.后勤及医疗保障组 (1)组长:吕文涛 (2)职责:考前对考场各类公共设施进行一次检修维护,确保正常运转;考试期间保证水、电等各类资源正常供应;配备应急车辆,考试结束后对所有考场、卫生间、考务办公室等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消毒;成立单招考试医护小组,制定工作预案,加强突发情况医疗救治,细化异常情况处理流程,负责身体不适的考生紧急处理。 4. 疫情防控组 (1)组长:黄志兵 (2)职责: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协调做好单招考试期间的一切防控工作。 5.膳食保障组 (1)组长:付正根 (2)职责:负责考生的用餐安排。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强化日常各项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报考确认及考试当天提供质量可靠、数量充足、服务优良的餐饮服务。 6.安全保卫组 (1)组长:黄平文 (2)职责:制定并落实报考确认及考试当天考生进出校园办法,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含考生家长及其他非本校教职工的陪同人员)、车辆进入校园;3月18日报考确认及考试当天,对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查看准考证、身份证),禁止一切校外无关人员混入校园和考场,负责校园封闭式管理、门卫管理,做好校门口社会接送车辆疏导工作;负责试卷命题的安全保卫、试卷保管、运送过程中的保密、安全保卫;负责考场的封闭管理,考场的警戒及校园交通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主动对接公安部门,加强对考试组织工作的指导等。 7.宣传报道组 (1)组长:孙毅 (2)职责:负责考点横幅制作、悬挂及系列宣传报道工作。 8.信息技术组 (1)组长:钟宇虹 (2)职责:分别在考生成绩评定后、拟录取名单确定、正式录取名单确定3个时段,开通招生网的查询通道。加强对招生网站的运行监控和安全监测,及时堵塞管理和技术安全漏洞,完善防病毒、防攻击、防篡改、防瘫痪、防窃密的技术措施。 9.技能等级证审核组 (1)组长:徐裕和 (2)职责:负责考生技能等级证书的审核工作并提供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信息表。 10.纪律检查组 (1)组长:敖卫东 (2)职责:监督检查各小组工作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试卷的命题、保密,各考场的考试工作,考务人员和监考人员执行考试纪律的情况,考试当天负责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制止和纠正各种不符合单招规定的行为,处理单招工作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及违纪违规事件等。 11.成绩复核组 (1)组长:周维 (2)职责: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质量控制办公室)、招生就业处、纪委办联合组成成绩复核组,统筹做好试卷批改后的成绩核对工作。成绩评定并开通查询通道后,负责考生成绩的复核工作。 三、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学制及收费标准 1.招生对象:已完成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尚未完成高考报名的,可于3月1-3日到户籍或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补报名手续。 2.招生计划:2533人 3.招生专业、学制及收费标准
四、单招报考 1.报考时间:3月7日9:00--9日17:00。 2.报考方式:考生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cn)“高职单招报考系统”,按照网页提示的流程操作,进入网报系统选报院校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院校,可选报1至5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的报考时间内,考生可以对所报考院校及专业修改1次。 3.数据下载:3月11-12日在“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单考单招数据报送系统”下载报考本校的考生数据。 4.报考确认:考生凭二代身份证3月18日到我院进行报考现场确认参加考试,领取准考证、查看考场等。 五、单招考试 (一)考试时间、考试内容、考试科目、考试范围
(二)考试地点: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三)考试纪律 1.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暂行)》(教 考试〔2011〕2号)的要求设置考场,实行封闭管理,并安排专人值守。 2.严格命题组织管理。《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校考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19〕1号)规定,试题、评分标准启用前,属于国家机密,须按机密级事项严格管理。成立校领导任组长的命题领导小组,加强命题工作的统一管理,不将管理权限层层下放或简单委托院系承担,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公司命题。严格命题人员选派,聘请政治素质好、学术水平高的专家命题,安排专人对试题进行审核,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防命题错误。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对命题或拟卷场所全面封闭,并进行全程监控,所有参与命题或拟卷的人员严禁将无线电话机、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及带有摄像、录音功能的器材带入命题或拟卷场所,命题或拟卷完成后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隔离,直到考试结束。 3.强化试题试卷安全保障。试题清样、试卷、答卷的交接、印制、运送和保管,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联合印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和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试卷印制安全保密规范》《国家教育考试试卷印制规范》《国家教育考试制卷监印规范》(教考试〔2014〕1号)的规定执行。将安全保密措施落实到命题、制卷、运送、分发、回收等试卷流转所有环节。试题必须存放于保密室,试题存放期间要安排专人值守,且不得少于两人。试卷要在规定的场所印制、封装、保管,运送前要安排专人进行抽检,严防错装、漏装。试卷保密要全程视频监控,定期回放检查。试卷和答卷的运送方式要符合机要管理要求,严防试题泄密。 4.与所有考试阅卷、考务工作人员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肃监考工作纪律,认真查验考生身份,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加强标准化考场的建设和维护,把好考场入口关,严防替考,严防考生携带各种作弊工具,着力抓好考务实施,加强诚信教育,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行为,切实维护高职单招的考试环境和良好的考试秩序。 六、成绩评定 (一)时间安排:3月20-23日 (二)有关要求 1.要严格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老师担任评卷老师,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要严格按照评分细则评分,加强对答卷的保管及评卷信息的安全防范。 2.要严把阅卷质量关,严格执行评卷质量监控、复查、校验和数据备份制度,防止错评、漏评、成绩合成、成绩录入等错误的发生。评卷工作期间,所有评卷人员严禁将无线电话机、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及带有摄像、录音功能的器材带入评卷场所,评卷场所应当做到无死角监控,关键岗位实行“一岗多控”。 七、成绩复核 (一)复核时间 1.复核申请时间:3月27日8:30- 16:30。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复核申请,未申请复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成绩复核时间:3月28日统一进行成绩复核。 (二)复核内容 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答题卡)、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内容。超出本条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评分宽严不属于复核范围。复核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和家长见面。 (三)复核程序 1.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生录取办公室领取成绩复核申请单。申请成绩复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老师 0790-6855226。 2.招生就业处将复核申请单移交复核工作组,由复核工作组进行成绩复核。最终认定结论需变更成绩的,由复核工作组负责更正成绩。 3.通知考生复核结果。最终认定结论需变更成绩的,由复核工作组负责通知考生并出具书面的成绩更正通知单,同时将成绩更正通知单抄送教务处、招生就业处。 八、单招录取 (一)录取原则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划定我校单招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凡已达到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考生,按照梯度志愿录取规则,遵循志愿优先,分专业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计划志愿不足的专业,从服从专业调剂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补录,录满计划为止。考生所填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学校不予录取。 (二)优惠政策 1.高职单招录取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优惠政策,按照《江西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实施方案》(赣招委字[2019]25号)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考生参加江西省教育厅组织的各类技能大赛并获奖者,可免试就读大专,由考生到所就读中职学校进行申请,并由该中职学校上报省教育厅。 (三)录取安排 1.4月5日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本校招生网(http://zs.jxyjxy.com/)进行公示。 2.4月9日前,将录取数据库上传至“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单考单招数据报送系统”,4月10-11日持录取数据库(光盘)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3.4月15日前,在本校招生网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4月底寄发考生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说明 1.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2.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以及本校招生章程中对身体条件的具体规定,参加本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区)招考办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本校在录取后可根据考生高考体检及新生入校后复检的结论,对涉及限报的考生可进行调整专业以及退学、休学等处理。 3.单科成绩为零,或总分不足100分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4.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审核通过后加10分参与排序录取。 5.根据“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对于总分相同的考生,以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语数合卷的单科成绩顺序排定名次,作为专业志愿录取的先后顺序。 6.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高考及录取资格。 九、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工作要求 1.落实主体责任。按规定,招生院校是做好本次高职单招考试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单招考试招生工作。要细化完善考试组织、录取办法、监督管理机制等,本着注重科学、严守公平、切实可行、保证安全的原则,稳妥组织考试,严格考务管理,强化过程监督,确保“疫情防控”和“组织管理”两手抓两不误。 2.加强宣传服务。利用微信、QQ等形式及时准确做好单招宣传及政策解读,加强对考生报考、备考、疫情防控等指导和咨询服务,向社会公布咨询电话,畅通考生咨询通道,及时回应考生关切,舒缓考生焦虑紧张情绪。 3.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赣招委字〔2017〕9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不得提前招生,不得发放预录通知书,不得提前收费预定生源或作出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许诺等。严禁恶性抢夺生源,严禁相互诋毁。严禁擅自招收任何形式的“预科生”,不得利诱学生“先上车后买票”。招生工作人员出现违规争抢生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严厉追责问责。二是严格执行政策,科学规范操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在高职单招考试中认定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工作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十、新生入学及缴费 被本校录取的考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按规定,被录取的考生每年需缴纳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及其他相关杂费。 十一、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338015 联系电话:0790-6855226 |